114修讀學程申請表
105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學生適用
91.11.13 91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
92.06.24 9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3.09.06 93學年第1學期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5.06.09 94學年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6.06.05 95學年度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8.05.21 97學年度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9.02.23 98學年度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100.01.24 99學年度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本學程之課程應至少修讀20學分
依輔仁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規定「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中,至少有1/2比例之學分數不得為學生主系、所、雙主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學分。」
本學程課程規定:文學院各系學生只能選修圖資系所開課程。圖資系學生除了「古籍保存與維護」、「古籍資源管理」、「古籍整理與利用」三門課程之外,只能選修文學院各系所開課程。(105.5.20.文學院104學年度第2學期跨領域學分學程審查會議通過)
(1)必修課程(共8學分)

(2)選修課程 (至少須修讀12學分)

103-108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學生適用課程表
91.11.13 91學年度第一次教務會議通過
92.06.24 91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3.09.06 93學年第1學期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5.06.09 94學年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6.06.05 95學年度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8.05.21 97學年度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99.02.23 98學年度第2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100.01.24 99學年度第1次文學院中國古籍整理學程會議修正通過
本學程之課程應至少修讀20學分
- 依輔仁大學學分學程設置辦法規定「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中,至少有1/2比例之學分數不得為學生主系、所、雙主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學分。」
- 103-104學年度申請學生須符合本學程課程規定:文學院各系學生只能選修圖資系所開課程,圖資系學生只能選修文學院各系所開課程。
105-106學年度申請學生須符合本學程課程規定:文學院各系學生只能選修圖資系所開課程。圖資系學生除了「古籍保存與維護」、「古籍資源管理」、「古籍整理與利用」三門課程之外,只能選修文學院各系所開課程。(105.5.20.文學院104學年度第2學期跨領域學分學程審查會議通過)
(1)必修課程(共8學分)

(2)選修課程 (至少須修讀12學分)

112學年度第2學期結業名單

修讀學程抵免科目申請表
109-114學年度申請核准修讀學生適用課程表
本學程之課程應至少修讀20學分
1.文學院各系學生只能選修圖資系所開課程。
2.圖資系學生除了「古籍保存與維護」(108學年度已改名為版本學與古籍保護)、「古籍資源管理」、「古籍整理與利用」三門課程之外,只能選修文學院各系所開課程。
3.哲學系所開設之「五經思想:易經」,不得與中文系「易經」、哲學系「五經思想」同時認定。
4.哲學系所開設之「清代哲學研究」不得與「清代哲學」同時認定。
5.哲學系所開設之「先秦道家哲學」不得與「道家哲學」同時認定。
(1)必修課程(共8學分)

(2)選修課程 (至少須修讀12學分)
